八、美感與宗教感
在這一節我們要討論美感的神圣性(神性)的問題。這個問題涉及美感與宗教感的關系。
前面說過,美感(審美體驗)是一種超理性的精神活動,同時又是一種超越個體生命有限存在的精神活動,就這兩點來說,美感與宗教感有某種相似之處和某種相通之處,因為宗教感也是一種超理性的精神活動和超越個體生命有限存在的精神活動。因而有一些基督教思想家就把審美體驗和宗教體驗說成是一回事。例如羅馬時期新柏拉圖主義哲學家普洛丁就把審美經驗說成是經過清修靜觀而達到的一種宗教神迷狀態,在這種狀態中,靈魂憑借神賦予的直覺,見到了神的絕對善和絕對美,因而超越凡俗,達到與神契合為一。公元5世紀的基督教思想家偽第俄尼修繼承普洛丁,強調美是上帝——絕對的屬性,美屬于絕對,美是絕對美、神靈美,是普遍美、超越美、永恒美。上帝具有光的性質,所以美被定義為和諧與光。審美體驗和宗教體驗在它們的某種層面上確有可以相通的地方。很多科學家都談到這一點。從愛因斯坦到楊振寧,很多大科學家都談到他們在科學研究的某個境界會得到一種美感和宗教感。他們把這種宗教感稱之為“自然宗教”情感或“宇宙宗教”情感。德國大生物學家海克爾說:“觀察滿布星斗的天空和一滴水中的顯微生命,我們就會贊嘆不止;研究運動物質中能的奇妙作用,我們就會滿懷敬畏之情;崇拜宇宙中無所不包的實體定律的價值,我們就會肅然起敬。——凡此種種都是我們感情生活的組成部分,都與‘自然宗教’的概念相符。”
根據李醒民在《愛因斯坦》(“世界哲學家叢書”)一書中概括,愛因斯坦的宇宙宗教情感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表現形式:1.對大自然和科學的熱愛和迷戀,如醉如癡。2.奧秘的體驗和神秘感。愛因斯坦說:“我認為在宇宙中存在著許多我們不能覺察或洞悉的事物,我們在生活中也經歷了一些僅以十分原始的形式呈現出來的最美的事物。只是在與這些神秘的關系中,我才認為我自己是一個信仰宗教的人。”
我們可以看到,愛因斯坦的宇宙宗教情感的這些表現形式,多數都屬于美感或接近于美感。楊振寧也談到這種美感與宗教感的溝通。他說:“一個科學家做研究工作的時候,當他發現到,有一些非常奇妙的自然界的現象,當他發現到,有許多可以說是不可思議的美麗的自然結構,我想應該描述的方法是,他會有一個觸及靈魂的震動。因為,當他認識到,自然的結構有這么多的不可思議的奧妙,這個時候的感覺,我想是和最真誠的宗教信仰很接近的。”
研究物理學的人從牛頓的運動方程、麥克斯韋方程、愛因斯坦狹義與廣義相對論方程、狄拉克方程、海森堡方程等等這些“造物者的詩篇”中可以獲得一種美感,一種莊嚴感,一種神圣感,一種初窺宇宙奧秘的畏懼感,他們可以從中感受到哥特式教堂想要體現的那種崇高美、靈魂美、宗教美、最終極的美。
美感有不同層次。最大量的是對生活中一個具體事物的美感。比這高一層的是對整個人生的感受,我們稱之為人生感、歷史感。最高一層是對宇宙的無限整體和絕對美的感受,我們稱之為宇宙感,也就是愛因斯坦說的宇宙宗教情感(驚奇、贊賞、崇拜、敬畏、狂喜)和楊振寧說的莊嚴感、神圣感、初窺宇宙奧秘的畏懼感。正是在這個層次上,美感與宗教感有共同點。它們都是對個體生命的有限存在和有限意義的超越,通過觀照絕對無限的存在、“最終極的美”、“最燦爛的美”(在宗教是神,在審美是永恒的和諧和完美,中國人謂之“道”、“太和”),個體生命的意義與永恒存在的意義合為一體,從而達到一種絕對的升華。在宗教徒,這種境界是“與神同在”,在美的欣賞者,這種境界是“飲之太和”。這是靈魂狂喜的境界。
但是,盡管美感和宗教感在超越個體生命的有限存在和有限意義這一點上很相似,而且在它們的某種層面上可以互相溝通,但是它們還是有本質的區別。區別主要有兩點。第一,審美體驗是對主體自身存在的一種確證,這種確證通過審美意象的生成來實現,而宗教體驗則是在否定主體存在的前提下皈依到上帝這個超驗精神物(理念)上去,所以極端的宗教體驗是排斥具體、個別、感性、物質的。第二,審美超越在精神上是自由的,而狹義的宗教超越并沒有真正的精神自由,因為宗教超越必定要遵循既定的教義信仰,宗教超越還必然要包含“對神的絕對依賴感”(施萊爾馬赫)。而像愛因斯坦等許多科學家所說的“宗教感”,卻并不受制于這兩條。所以,他們所說的宗教感從根本性質上說是屬于美感,是一種最高層次的美感,即宇宙感。
愛因斯坦自己就一再申明,他所說的宗教感,是在宇宙和諧和秩序前面感到敬畏和贊嘆,這同那種有一個人格化上帝的宗教信仰是不同的。下面是他在幾封信中所說的話:
我在大自然里所發現的只是一種宏偉壯觀的結構,對于這種結構現在人們的了解還很不完善,這種結構會使任何一個勤于思考的人感到“謙卑”。這是一種地道的宗教情感,而同神秘主義毫不相干。(1954年或1955年的一封信)
我想象不出一個人格化的上帝,他會直接影響每個人的行動,也想象不出上帝會親自審判那些由他自己創造的人。我想象不出這種上帝,盡管現代科學對機械因果關系提出了一定的懷疑。
我的宗教思想只是對宇宙中無限高明的精神所懷有的一種五體投地的崇拜心情。這種精神對我們這些智力如此微弱的人只顯露了我們所能領會的極微小的一點。(1927年的一封信)
你所讀到的那篇有關我的宗教信仰的文章當然是個謊言。我不相信什么人格化的上帝,我從不否認這一點,而一向說得清清楚楚。如果我身上有什么稱得上宗教性的東西,那就是一種對迄今為止我們的科學所能揭示的世界的結構的無限敬畏。(1954年的一封信)
張世英指出,美感除了人們一般常說的超功利性、愉悅性等等之外,還應加上一條神圣性(或簡稱神性)。不是在美感的所有層次上都有神圣性,而只是在美感的最高層次即宇宙感這個層次上,也就是在對宇宙無限整體(張世英說的“萬物一體”的境界)的美的感受這個層次上,美感具有神圣性。這個層次的美感,是與宇宙神交,是一種莊嚴感、神秘感和神圣感,是一種謙卑感和敬畏感,是一種靈魂的狂喜。這是深層的美感,最高的美感。在美感的這個最高層次上,美感與宗教感有某種相通之處。在這個問題上,中世紀基督教美學和愛因斯坦等科學大師給了我們重要的啟示。
從美感在最高層次上的神圣性,從美感在最高層次上與宗教感的相通與區分,我們似乎可以對蔡元培提出的“以美育代宗教”的口號做一點新的闡釋。有人曾批評蔡元培的這個口號在理論上是幼稚的,理由是宗教的存在有社會根源,不是用普及教育的方法就可以取消的。但是,宗教除了有認識的根源和社會的根源之外,是不是還有人性的、心理的根源呢?人有一種超越個體生命有限存在而追求絕對和無限的精神需求,而宗教則以它自己的方式滿足了人的這種超越的精神需求。這也許就是宗教信仰的心理的根源。在社會發展的某個階段,狹義的宗教也許會消亡(這是另外一個問題,我們在這里不加討論),但是人性中這種追求永恒和絕對的精神需求,卻永遠不會消亡。不滿足人性的這種需求,人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人。除開宗教超越,只有審美超越——一種自由的、積極的超越——可以滿足人性的這種需求。“以美育代宗教”的口號的深刻性是不是就在這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