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娘家人·關系
(一)基本情況
我叫李云和,1935年生,今年八十二歲。娘家是窮苦人家,兄弟姐妹各三個,父親眼睛是看不到的。十六歲的時候出嫁,出嫁的那年十二月娘家才分的田地。(婆家)公公原來是紅軍,為了躲避追殺逃到了臺州,后來回到泄下的時候,家里什么東西都沒有,連桌子椅子也沒有。家里的東西都是兩人一起積攢起來的。十八歲的時候生了第一個孩子,一共生了兩個兒子、兩個女兒。現在我自己一個人住在自己的老房子里,兒女還是孝順的,但是生活上很寂寞。
(二)女兒與父母關系
1.出嫁前女兒與父母關系
(1)家長與當家。家長一般都是男的。
(2)對外交往。男女都可以出門。
(3)女孩禁忌。女孩子不能不聽大人的話。
(4)家庭教育。我家的兒子、女兒都沒有讀過書的,我們家里很窮的。那個時候都是地主家里的人才讀書的,那個地主的女兒在學,我是一天都沒有學到的。我什么字也不認識,我都不認識自己的名字,但是我還是認識我的姓,我姓李的,什么云和我是說不來的了。
2.女兒的定親、婚嫁
我是姐妹介紹過來的,我的一個姐妹嫁到這里,然后我就感覺泄下還是不錯的,比我們家的生活是好點的,所以我就嫁過來了。
陪嫁。我的陪嫁的東西就只有一雙箱子,那年在十二月要分田的,我去我的父親家里說要嫁妝。我的父親反正眼睛也是瞎的,我們家里也沒有什么錢,我的兄弟第二年就去給我買了一雙箱子。我的箱子里面是什么都沒有的,別人還說有點衣服墊在下面,我是什么東西都沒啊。我是去借一床紅棉被來的,借來三天之后我就還給他們了。
3.出嫁女兒與父母關系
(1)財產繼承。女的是嫁出來了還有東西給你的啊,沒有的了。
(2)婚后與娘家關系。九嶺是回去過的,那是娘家。那時候有娘,娘是很老的,我的嫂嫂眼睛看不見,那些孫兒那時候還很小的,那時候我是經常出去的。
(三)出嫁的姑娘與兄弟姐妹的關系
我們都很好的。都一樣的,我的父母都是一樣的,孩子都是親生的所以沒有什么對自己的孩子不好的。我的姐姐都出嫁了,一個也是來泄下的,過來當童養媳的,另外的一個是嫁到庫頭的,后面她的大人不喜歡她,就讓她出去學東西,她就這樣嫁給別人了。我的兄弟的話,一個是去給別人當兒子了,另外一個去當兵了,去當國民黨的兵了。老婆也娶不回來,娶了一個眼瞎的老婆回來的,我就每天把這個眼瞎的老婆帶出去給別人算命,這里那里都是我去的,我那個時候十幾歲吧,也是很怕生的,那些路我都是因為有親戚的我才敢去的。
我就是對我的嫂嫂也是很好的,我的兄弟也是對我蠻好的,我的嫁妝還是后來我的兄弟給我買了一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