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暮晨的愛情世界里,我就是個做小妾的。
很久很久之后,我幾乎都不太記得我第一次見到周暮晨時的感覺,可是我依然能夠清楚的記得第一次見到孔顏時的感覺。
美若驚鴻,這四個字就是當日孔顏坐在我面前,我腦袋里唯一的直觀反應。
后來,我見過很多美女,她們都有小小的面孔,精致的五官,可是沒有一個能像孔顏那樣在頃刻之間,被我的大腦深深地銘刻。
她有一張無可挑剔的面孔,看著人不說話的時候,眼神里也會有無數的繾綣和嫵媚,可是整個人的氣質就猶如空谷幽蘭。
我在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就深深地為之折服。
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周暮晨,明白了所有愛慕孔顏的人。
不過,仔細說起來,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次見到她,我并沒有看到她的臉。
那只是一個背影,白色的背景之中,醫院里特有的一股消毒藥水的味道之中,所有的旁枝末節被隱去,一個清晰的,凸顯的,一個驕傲的,孤寂的,背影。
我的男朋友周暮晨是典型的紈绔子弟。
家境優渥的他們會唱歌,會抽煙,會喝酒,會飆車,會看時尚雜志,會玩電動,會打一手很漂亮的臺球,會有很多女孩子喜歡。
可是,他們不會靜下心來背一篇課文,或者做一道數學題。
身為應屆高考生的周暮晨每天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復習功課,而是跟他同樣吊兒郎當的女朋友——程落薰,也就是鄙人,打情罵俏。
不過偶爾我也會展示我懂事的一面。
只可惜,每當我憂心忡忡地提醒他距離高考不足百日時,他都會笑嘻嘻地反駁我:“我們班那個學習委員,傻 逼一樣。上課給她男朋友繡十字繡,老師站在她后面都不知道,手舉得像抽風,那根針亮晶晶的差點刺到老師臉上,后來那個繡一半的東西——看不出是個豬還是個猴子,老師直接沒收,跟她比,我還是收斂多了。”
他一耍起賴,我就拿他沒一點辦法。
他對我笑一笑,我就喪失理智了,哪怕他說月亮是方的,我也會跟著附和:對!每個角都是直角!
我愿意陪他做任何事情,哪怕我什么都不干,就坐在他身邊看著他,都覺得非常開心。
那應該就是愛情最初的樣子,沒有傷害,沒有虧欠,沒有辜負,所有的丑陋都還沒有登臺,空氣中都是甜美的味道,我知道,我在愛。
我確認,那是愛。
直到周暮晨接到那個電話前一秒,我都一直沉浸在自己營造的幻覺里,以為這樣手牽著手,走下去,就是天長地久。
我怎么會知道,那通電話之后,我的人生翻開一個新的篇章,從此之后,很多事情,都跟以前不同了。
那時周暮晨用的是Nokia 3250,就是那款屏幕跟鍵盤可以旋轉得像脫臼一樣的手機。
我第一次看到活人用3250就是他,在第一眼看到的時候我心里就有一個據為己有的齷齪念頭。
他的電話號碼我能夠倒背如流,可是當時我不知道,除了我之外,還有人甚至早我之前很久就對那個11個數字爛熟于心。
周暮晨電話響起之前,我們在KTV唱歌,晚場的價格是最貴的。
說起錢,他總是一副痞子樣:“不就是錢嘛,哥哥有的是錢。”他每次說那句話我都覺得他像舊社會的地主,而我就像他搶回來做小妾的民女。
很快,我就知道我的感覺沒有錯:在周暮晨的愛情世界里,我就是個做小妾的。
當時我正死皮賴臉的點了Twins的歌——《眼紅紅》。大屏幕上的阿嬌美得沒話說,我逼迫周暮晨承認我長得像她,他斜著眼睛一邊抽煙一邊點頭:嗯,都是女的。
我用非常不地道的粵語唱了兩三句,自己心里都覺得愧對Twins時,放在桌上的3250震動了。
我沒有看到那個名字是誰,可是周暮晨在第一時間內臉色就變了。我看著他接通了電話的同時也拉開了包廂的門。
一分鐘之后,門推開了,他靠在門邊神色復雜地對我說,落薰,我有一點事情先走,你自己回去,注意安全。
我張開嘴還沒來得及叫一聲他的名字,他就風馳電掣地跑了,我丟掉麥,緊跟著追了出去已經看不到他的身影。
其實,我只是想問一問,究竟什么事情那么重要,重要到,這么晚你可以丟下我一個人。
我茫然的回到包廂,屏幕依然還是阿嬌那張漂亮的臉。我張開嘴,想要跟著她一起唱,可是卻發不出聲音來。
那些歌詞像寫在水面上的字,一行一行的消失。
我最初臉紅現在雙眼通紅,再幼稚還是覺得戀愛如夢……
我眨一眨眼睛,眼睛好痛,我看不到,它是不是很紅。
周暮晨深夜落跑的原因很快就真相大白。
第二天我暈沉沉地趴在課桌上,早自習下課,一個自稱是我們博恩之草,人稱是博恩綠化帶的男生跑來找我。
當初就是因為周暮晨來博恩找他打架,而我偏偏又倒了八輩子霉認識這個禍害,義字當頭的我,義薄云天義不容辭的去勸架,才會認識周暮晨,也才會有后來這些亂七八糟的事。
所以,當“綠化帶”出現在我面前時,我的態度十分不友善,可是他毫不介意,欲言又止搞得跟便秘似的擠了好半天才擠出一句:“程落薰,你真的跟周暮晨在一起?”
我朝他翻了個白眼,是啊,難道你喜歡他?
確定了我的身份之后,他的表情變得好奇怪,像是憐憫,又有憐惜,總而言之是同情。
我被他那種目光看得渾身發毛,喂喂喂,有什么事你就說,別這么看著我,好像我沒穿內衣似的。
他無語地把我之前對他翻的那個白眼又還給我,然后,真摯誠懇地對我說:“程落薰,你還記得我跟周暮晨為什么打架嗎?”
其實我真的不記得當初他們是怎么打起來的,兩個衣冠楚楚的男孩子,在博恩門口,拼殺得像兩個屠夫。
此刻,我心中有一種不詳的預感,本能告訴我再聽下去我會受到傷害,可是我沒有一點勇氣去阻止他的口才從便秘變成了一泄千里。
程落薰,那天他來找我打架,是為了一個叫孔顏的女孩子,你知道嗎?
昨天晚上,他扔下你一個人,也是為了這個叫做孔顏的女孩子,知道嗎?
我看著他的嘴一張一翕,我很想告訴他,你有什么話就快點說,有什么屁就快點放,別在我面前用這種欲揚先抑的手法,還用問句來制造懸念。
可是我什么都說不出,我的腦袋里被那個女孩子的名字塞滿了,我覺得自己馬上就快要爆炸了。
孔顏,孔顏,孔顏。
她究竟是誰?她跟周暮晨是什么關系?這跟我又有什么聯系?
也許是我當時的樣子把他嚇到了,他問完這兩個在他看來是反問句,在我看來是疑問句的句子之后,就再也沒敢多啰嗦什么。
最后,他無限同情的丟下一句:你今天去中心醫院住院部4樓就能找到周暮晨。
我不屑的笑,我干嘛要去找他,我自己的男朋友,我還不相信嗎。
他臨走的時候再次用那種同情的眼神看了我半天,我用鄙夷的表情回敬了他:“不要企圖挑撥我跟周暮晨的關系,我們是不會分手的。”
山無棱,天敵合,我們都不會分手。
那一刻,我是如此堅定地相信自己,也相信周暮晨。
我這番言辭在中午放學后跑去中心醫院4樓看見周暮晨的第一眼就土崩瓦解了。
他手里提著白色的垃圾袋,上面清晰地印著旺角清粥的標志。而且,他明顯一夜沒有睡,黑眼圈很嚴重,最重要的是,他還穿著昨天穿的那套衣服。
他是那么愛漂亮的一個人,每天不洗澡不換衣服比沒吃飯還難受的一個人,一個長那么大沒做過一點家務事,連煙灰缸滿了都要等保姆去倒的人,居然徹夜不眠地守在醫院照顧一個叫孔顏的女生。
最重要的是,他居然是丟下他的女朋友來照顧這個女生!
他讓我,怎么想得通,他讓我,怎么能不無地自容。
我剛剛叫了一句,周暮晨,眼淚就開始掉。
他看見我的時候顯然也十分不知所措,我走過去,我聽見自己哽咽著問他,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情?
他低著頭,看著自己腳上那雙藍色的帆布鞋,匡威的經典款,還是我陪他一起去買的。
他穿著我陪他去買的鞋子在醫院里照顧別人,我覺得我簡直快要瘋掉了。
我無助的抓住他的手,想要感化他,想要確認一點什么。
我那么彷徨地說:“周暮晨,你跟孔顏沒有任何關系是不是?只要你說沒有我就相信你。”
只要你說,我就信。
在我說這些話的時候,理智上已經有了一個清晰的答案,可是我的心,它不肯就此死去,它還要掙扎,它還要爭取最后一線生機。
病房里那個女孩子背對著門,我看不到她的樣子,可是我知道她一定聽到了我們所有的對話。
我開始精神失常般的對她叫:“孔顏,你是誰,你別躺在哪里裝死,你出來,你告訴我,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情?”
原本低著頭一動不動的周暮晨在我開始叫孔顏名字的時候猛然驚醒,然后拼命地擋住想沖進病房的我,像趕瘟神一樣把我從病房門口拖到了走廊。
我在一寸一寸徒勞地反抗中,想起羅素然曾經在她的博客上寫過:感情有時像博弈,高招無形。
那時我不懂,而現在,我完全懂了。
彼時,那個躺在病房里一動不動的女孩子,無聲地贏得了這場戰爭。
那才是我跟孔顏第一次見面,她以靜制動,任我咆哮吶喊,她不動聲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