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為了自己方便,而隨地停車,還總會有“就一會兒,現在沒有交警在,不會被抓到”的僥幸心理。這不,今天上午就上演了交警和車主的激烈交鋒。
這是一輛充電四輪車,一個女的去烘焙屋旁邊的藥店買東西,車主將這車停在了窗前的人行道邊。這車又貼了滿滿的海綿車貼,很是耀眼。不僅招來了人們的視線,更是招來了遠處的交警。
那交警是在后車尾方向走來的,挺直著腰桿,走得有點帶風。
離電車有兩米左右,車子閃光燈亮了,慢慢的滾動車輪,起初我以為這車要逃,結果人家自動往后倒車,“得~”車主按下了車窗。
“我們不是故意停在這里的,剛才我媽去買個東西,所以就停了一下,現在就走!”開車的是一個三十多歲男人,副駕駛是個五十歲左右的女人,是他母親。
“這樣子啊,既然你自己知道,以后不要就好,罰50!”交警開始寫罰單。
“誒!誒!誒!不是吧,我都說了,就停幾分鐘,我也知道這不能停,就一下子而已,有必要嗎?”車主開始生氣了。
“有必要!你都知道不行了,買東西不能找地方去停?你不知道這是人行道下坡嗎?就你這停的地方,很容易出事!現在罰單只不過引以為戒!”交警用手一會兒指人行道上下坡的地方,一會指著車主。
“不是沒出事嗎!”車主反駁。
“那是不是等出事了給你告牢去?而且你看看,十字路口!十字路口!你停這里不僅影響人行道還有你右側的來往車輛,如果是那些自行車,小電動,你又擋這視線,車輛來來回回,真等出事了,有你嚷嚷的!”交警用手敲著車窗講,“你是覺得牢飯香是吧!”
那位母親慌張的從車里出來,她那兒子還想繼續懟,可被自己母親給按住了,“不好意思,實在抱歉,以后不敢了不會了,耽誤您時間,您扣吧,扣吧,來來,怎么扣?”邊說著邊淘手機。.
最后是拿了罰單,交警臨走前再叮囑幾句便離開了。
今天是星期天,路過窗前的多了些出來玩的孩子。
15:40我正無聊的在看著行人,突然眼前飄過一顆泡泡,眼睛跟隨著泡泡看去,炸開了,消失了。怎么有泡泡,轉向另一邊,喔,有個小女孩,目測10歲左右,正拿著泡泡槍,我還沒見過這玩意,只見她把泡泡槍的槍口往放在地上的小盒子的水一沾,再拿起來,手一扣,一瞬間一群泡泡便飛舞在空中。
有的飛著飛著就沒了,有的飛到地板一碰地沒了,有的飛到樹上不見了,有的飛到共享單車上,消失了。
小女孩反反復復的打出泡泡來,有時候泡泡沒幾個,而且很快就消失了,有時候一大群夾雜在一起,由于在陽光下,五彩斑斕,很是夢幻,路過的兩個女生看見了“你看,好好看誒,有些拍婚紗照的也會利用這些泡泡,拍的照特別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