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早地吃過晚飯,我沒等陳暮給我打電話,先行來到酒吧,今天恰好是趙磊的樂隊駐唱,因為時間還早,他們比較清閑,我拿著啤酒過去跟他們聊了幾句。
趙磊跟我碰了一杯,告訴我他小師妹今晚也要過來,已經在路上了,待會兒引薦給我認識。我自然是求之不得,人家雖然是看在趙磊的面子上參加陽臺音樂秀,但不管怎么說都幫了我大忙,我必須要當面表示感謝。
約莫二十多分鐘后,我看到趙磊站起身,向我背后招了招手,回過頭去,我順著他的目光看到一個打扮靚麗的女孩兒向我們走來,穿著一條垮褲,上身搭配棒球衫,長得確實很漂亮。
“方琳,來,我給你們介紹一下,這是我好兄弟盧西,我上午跟你說的那個陽臺音樂秀,就是他的咖啡廳舉辦的。盧西,我小師妹方琳,音樂才女,這名頭絕對不虛!”趙磊等方琳過來,給我們相互介紹道。
我客氣地伸出手來:“很高興見到你。”
方琳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伸過手來:“你就是盧西啊,聽磊哥說過很多次了,每次都把你夸得天花亂墜,要不這樣吧,待會兒你上臺唱首歌,如果能讓我滿意的話,你那個陽臺音樂秀我一定參加,并且分文不收。”
我聞言愣了一下,旋即笑著點點頭:“這可是你說的?那我待會兒一定要好好表現,爭取給自己省一筆錢。”
“拭目以待。”方琳收回手去,從趙磊手中搶過啤酒,仰頭喝了一口,看得出來,她是個很開放的女孩兒。
又聊了幾句,我回到了自己的卡座,玩了會兒手機后接到陳暮的電話,得知我已經在酒吧,她告訴我十分鐘就能到。
把手機放回口袋,我坐在角落里,打量著這個熟悉的地方,隨著燈光的搖晃,我的記憶也開始晃動起來。我仿佛一下子回到了三年前,那時候我和羅素剛剛畢業沒多久,羅素已經開始創業,與現在不同,那時的他勁頭十足,每次喝多了都要發誓自己一定會成功,超過他老爹,有朝一日實現往他老爹臉上甩錢的夢想。而我則剛跟韓溪在一起不久,處于熱戀期的我們曾以為對方就是自己的未來,我為她畫出一副宏偉的遠景圖,她也給了我對愛情的信仰。
時間過得真快,三年時間發生了無數的故事,可在我的腦海中卻一閃而過。當初的諾言像一個巴掌,狠狠扇在我的臉上,讓我明白真正的生活是何其的殘酷!
在我的記憶里唯一不曾變化的,似乎只有陳暮,從我們認識起,她就是一個率直灑脫的人,在她的世界里,仿佛任何事物都不能對她產生影響。當我們還在被生活揍得鼻青臉腫,被迫改變時,她卻已經能夠支配生活,所以這么久了,她還是老樣子。
正想著,陳暮的身影出現在我的面前,隨手將包扔到桌子上,她拿起啤酒給自己倒了一杯,喝完后熟練地點燃一支煙:“你最近不是很忙么,怎么今天這么早過來了?”
我掛上一臉討好的笑:“暮姐的事比天都大,山無棱天地合冬雷震震夏雨雪,我才敢放你鴿子。”
“屁話真多。”陳暮哼了一聲,臉上卻帶著笑意:“你也是個小混蛋,找我幫忙的時候死不要臉,用完了人影都見不著。”
我做出一臉無奈狀:“我說實話你可別生氣,我倒不是躲你,是躲著羅素那孫子,他那點兒破事兒我都煩,管不了只好眼不見心凈。”
陳暮聞言盯了我半天,最后吐出一句:“我現在算是明白了,兄弟果然都是用來出賣的。”
我一聽炸了起來:“羅素說我什么壞話了?!”
“你猜?”陳暮似笑非笑道。
我咬牙切齒地把羅素給詛咒了一通,陳暮后面實在聽不下去了,抬手打住我:“你跟他一個德行,就別大哥罵二哥了,我待會兒還有個朋友過來,記得我上午跟你說的話吧?”
我忙點點頭:“姐你交代的事情我怎么敢忘?有事您說話,赴湯蹈火,萬死不辭。”
“待會兒他來了你就給我死命灌,灌趴下了把他扔到菜園壩大橋下面。”
“啊?”我愣了一下,半天才反應過來:“暮姐你確定來的是你的朋友,不是你仇人?”
“反正就是個人,怎么,慫了?”
我挺起胸膛:“傻逼才慫!我就是擔心萬一你朋友酒量比我好怎么辦。”
陳暮皺眉看著我:“比你好你也得給我把他灌趴下,不然音樂秀的事沒得談。”
我深深呼出一口氣,拿起錢包往外走,陳暮冷眼看著我:“要跑了?”
“我去買解酒藥,今天老子非把他灌得自己跑橋底下睡!”我頭也不回地說道。
等我回來,卡座上已經多了一個男人,我一邊走一邊打量他,從穿著來看,是走成熟穩重路線的,頭發打理的一絲不茍,身材高大健碩,側臉棱角分明,倒有些精英人士的范兒。兩人有一句沒一句地說著話,那男人一臉沉色,陳暮倒是平靜的很。
陳暮看到我,瞥了我一眼:“藥買好了?”
我點點頭:“一次買了三個人的量,晚點我要是太亢奮,暮姐你得負責把我送回去。”
說完我看了一眼那男人,他也在打量我,我沖他點點頭:“哥們兒是暮姐的朋友?怎么稱呼?”
“沈重。”
“盧西。”我拿起啤酒給他倒滿,端著杯子舉到他面前:“初次見面,我先干為敬。”
見我一口喝光,沈重看了看陳暮,那眼神像是在質問她我的存在,但陳暮對此視而不見,已經掏出手機玩了起來。沈重一臉無奈地拿起酒杯,發狠一樣干了下去。
我看出來兩個人之間應該有些故事,但卻不清楚他們具體的關系,我也不想多問,今晚我的主要任務就是把他灌趴下,至于扔橋底下,我打算晚點再跟陳暮商量一下,順便給她講講我們這個法治社會一些最基本的條文。
我找著各種各樣的借口,跟沈重杯來盞去,起初沈重都在應付我,一直注意著陳暮,后來見陳暮沒有一點反應,可能是心灰意冷了,居然主動跟我喝了起來。
事實證明我的擔心是沒錯的,這家伙絕對是我打十歲偷偷在家里喝酒以來遇到過的人里酒量能排進前五的,不到半個小時,我們兩個干了整整一箱24瓶百威,我都有些打飽嗝了,他還面不改色,酒氣都沒多少。
看沒酒了,沈重抬手招來服務員,開口就要兩箱酒,然后對我笑笑:“盧西,今天初次見面,很高興認識你,我們喝個痛快!”
我偷偷看了眼陳暮,見她冷笑地看著我,想起陽臺音樂秀的事情,我滿心無奈,硬著頭皮點頭道:“沒問題,不醉不歸!誰先認慫誰孫子!”
第二箱酒喝了兩瓶,我正打算去上個廁所,忽然聽到趙磊在臺上喊我:“盧西,到你表演了,小師妹在等著你。”
聽到這話,陳暮扭頭看看我,表情滿是玩味:“喲,還小師妹?你小子這是開放第二春了啊。”
我心里罵了趙磊一聲,解釋道:“是他的小師妹,不是我的,那姑娘也要去陽臺音樂秀,不過讓我必須唱首歌才行,我也是被逼無奈。”
“那就去吧,我正好也有段時間沒聽你唱歌了,怪想的。”陳暮沖我揮了揮手。
我起身來到舞臺,趙磊把吉他遞給我,招呼都不打就跑到一邊跟方琳喝酒去了,方琳遙遙對我揮了揮酒瓶,看樣子已經喝嗨了。
我坐在臺上,一邊給吉他調音,一邊認真地思考著唱什么歌。倒不是真的為了讓方琳滿意好省下那筆錢,喜歡音樂的人都渴望遇到知音,我期待著能遇到一個懂我歌聲的人。
很快,我就決定了,轉頭對樂隊的兄弟道:“theBeatles的《Yesterday》,沒問題吧?”
我現在似乎喜歡上了帶著些微悲傷的情歌,這首歌的歌詞讓我感同身受,這讓我堅信,麥卡特尼一定也有過與我類似的感情經歷:我與從前判若兩人,她的身影總揮之不去,往昔在腦海浮現……我只好靜靜等待昨天,昨天,愛情本是如此簡單,我如今卻渴望逃避……
當我將感情融入到聲音里,我已經不去在乎技法、音色,我的腦海里回蕩的全是和歌詞糾纏到一起的過往,我甚至無法判斷時間的流逝,直到將歌詞全部傾訴出來。
臺下的掌聲讓我回過神來,我揚起頭,因為我發現自己居然又一次在唱歌的時候流淚了。我并不是個太過喜歡流露感情的人,但在音樂中總是不能自已。
身邊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轉頭看到是方琳,她把手中的酒瓶遞給我,跟我碰了一下仰頭干掉,然后對我說道:“我現在相信磊哥的話了,你是個用心情唱歌的人。你的歌讓我心癢,不知道我能不能和你一起唱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