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點,他要去早餐了
霍沉舟看著一身血的自己,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家里出現綁匪了,霍沉舟氣色不怎么好,一是昨晚胃痛,二是流了太多血,他臉色本就蒼白,這流了血后更是帶著病態的羸弱。
像這樣的自己,多半孟笙都能打過,直接能把他給掀翻在地。
霍沉舟換了身衣服,冬天穿長袖能很好的遮住手腕上的傷,不會被人看到。
霍沉舟出了房間,第一時間是去看主臥,見門還關著,他走過去安靜的站了一會兒,想要貼在門上聽聽里面的動靜,頭都要挨過去了,卻又收了回來。
只要人沒離開就好,而且這房門有隔音,他就算豎起耳朵緊貼門板上也是聽不到里面動靜的。
霍沉舟下了樓,家里一直請著保姆,平日里在家打掃衛生,像霍沉舟出了外地不來這里住,傭人就一周打掃一次衛生,白天會把燈關了,晚上再開燈。
北苑有保姆間,保姆愿意住就住,不想住就回家,在這里住是不能帶人來的,保姆家里有孩子,所以霍沉舟不在的時候她每晚都會回去。
昨晚霍沉舟回來,保姆接到電話,今天一早就來到了這里,正在廚房切菜做早餐。
忽然轉身見到霍沉舟還嚇了她一跳,“霍總,您醒的這么早嗎?”
霍沉舟的臉色很不正常,她轉身對著一張大白臉,這要是晚上在光線暗的地方看,跟見到鬼似的。
“嗯。”霍沉舟應了一聲,走進廚房,“早上做什么?”
保姆每次單獨面對霍沉舟時都有些害怕,這人身上的氣勢跟她們不一樣,震懾力十足,保姆穩了穩心神說:“早上做的簡單,我準備做點粥,霍總您早上想吃點什么我給您做吧。”
“我自己來,你出去。”
“哦……嗯?”保姆愣了一會兒好半天沒反應過來,霍沉舟居然要她出去他自己來做,她沒聽錯吧?
這不怪保姆那么驚訝,她來這里工作沒多久,也就給霍沉舟做過幾天的飯,還沒適應就撞上了霍沉舟去江城找孟笙,這一去就沒怎么回來過了。
她連霍沉舟的口味都沒有摸清楚,之前來這里大多數也是打掃衛生,霍沉舟要去上班,晚上才回來,晚餐也不讓她做,她頂多做做早上的。
拿著高工資只是打掃衛生飯菜平時都不做,保姆心里忐忑,這會兒見到霍沉舟要親自下廚,保姆心里尋思著自己是不是哪里沒做對,惹霍沉舟不高興了,她飯碗是不是快保不住了。
保姆一時間想了太多,直到霍沉舟過來拿走了她面前的電飯鍋。
“霍……霍總還是我來吧,您去休息,您想吃什么我做就行。”
“我想自己做,今天。”霍沉舟態度強硬。
平日里單獨面對霍沉舟不說話,保姆都挺怕的,就別說這人的態度忽然強硬起來。
保姆一下子就軟了,走到一旁偷偷看著霍沉舟操作,別說,他手法還挺熟練,一看就是會做飯那種。
之前霍沉舟還坐在輪椅上,據說腿瘸了,在輪椅上坐了五年也沒好,這出去一趟后雙腳好了,保姆見著他腿,這會兒才反應過來。
霍沉舟把電飯鍋插上電,他做的是皮蛋瘦肉粥,孟笙喜歡吃。
皮蛋有股堿味,霍沉舟吃不習慣,家里的食材不缺,跟個小超市一樣什么都有,找到兩個松花皮蛋,切了點肉絲,等粥煮軟糯后就可以把這些全部下下去調味,皮蛋可以先下煮久一點能很好的去除堿味。
做了粥還得做點其他的小菜,保姆事先就切好了,她還醒了一團面。
霍沉舟指著那一團面:“這是用來做什么的?”
“可以包包子炸油條蒸饅頭。”早餐無外乎就是吃這些,保姆也不知道霍沉舟喜歡吃什么,他出去這么久回來一趟,保姆為了能留下來,心安理得的拿這份高工資,于是想著在吃這方面討好霍沉舟。
早餐也就準備復雜一點,她以前不是沒給霍沉舟做過早飯,相對于西餐吃那些三明治喝牛奶那些,霍沉舟更喜歡吃中餐,吃面食下豆漿。
霍沉舟想了想:“你會做豆沙包嗎?”
“會會會……”保姆連說了好幾個會,還一直點頭,就怕霍沉舟不信。毣趣閱
“你教我做吧。”
“好。”
孟笙喜歡吃甜的,早上吃皮蛋瘦肉粥再吃兩個甜甜的豆沙包她一定會很喜歡的。
這么一想,霍沉舟臉上浮現出淡淡的笑容,臉色沒有之前那么緊繃了,一旁的保姆也明顯感受到了他的變化,她也沒有那么緊張了。
豆沙包要先把豆沙給做好,這些準備工作就是保姆做,見她熬豆沙,“霍總您嘗嘗這個甜味合不合適。”
霍沉舟拿著勺子嘗了半勺,豆沙的甜度很香不是那種工業香精甜,吃在嘴里唇齒留香。
這保姆是花了不少時間找來的,霍沉舟對招人的要求比較高,一分錢一份工,拿多少錢辦多大的事,既然是高工資請來的那必定樣樣比較拿手。
當時霍沉舟定下這個人,也是因為她很會做中式早餐,且味道和孟笙做出來的味道很像,而且她也很會收拾房間打掃衛生。
“可以。”
面團已經發好了,準備開包,包包子保姆的手法是很快的,蒸也用不了多少時間,一包一蒸在她手上不會超過二十分鐘。
但霍沉舟就不行了,他是生手,他可以談上億的生意,可以一年賺幾十億,可以輕松應對生意場上各種復雜的事,揣摩人心,但他對于做飯真的是一竅不通。
孟笙不在的這些年里,他也是受了不少傷才慢慢學會的做飯,但也頂多會做點簡單的家常菜,像包包子就根本沒有嘗試過,保姆教的很有耐心,也很細心。
包的豆沙包還能捏出各種形象,元寶,金魚,兔子。
霍沉舟喜歡兔子,學著保姆的手法,捏了個歪瓜裂棗的兔子,好好的兔子跟癩皮狗似的。
霍沉舟皺緊眉,看了看面前長的奇形怪狀的兔子,又看了看時間,希望能在八點半前能做出來,深吸了一口氣
做失敗了這么多個,保姆發的面團沒多少了,再做都快沒了。
霍沉舟這次做的格外小心,一個個步驟慢慢來,稍有不對保姆就會搭手,他手上帶著手套。
保姆幫忙的時候發現霍沉舟手腕上纏著一圈紗布,其實之前她就看到了,以為是看錯了就沒在意,沒想到啊還真是,傷到手腕上,顫了那么多層紗布外面都見了血跡,可想而知這傷口有多深。
難怪霍沉舟包包子的時候手法很僵硬,這手受傷了能包好嗎?不僅是左手手腕,右手掌心上也是好大一塊傷疤。
保姆皺著眉頭:“霍總,你手上有傷活動起來不方便,還是我來做吧。”
“沒事,我能做好。”
他這么堅持保姆也不好多說什么,在一旁安靜看霍沉舟包完手里的豆沙包,捏了個兔子,做耳朵,用豆沙點了兩個眼睛。
這個做的像個胖嘟嘟的老鼠,但比起來要比之前做的要好太多。
一并放到蒸籠里蒸,大火蒸十五分鐘就好了,面團發漲胖了一圈,廚房里飄著粥香和豆沙包的香味。
“粥盛出來,我去叫人。”
保姆應下,等霍沉舟轉身上樓了她才反應過來,叫人?這屋子里面還有誰嗎?
帶著疑惑,保姆手腳利索的盛了兩碗粥出來,包子也蒸好了,也不知道霍沉舟什么時候把人帶下來,豆沙包還是要熱的才好吃。
霍沉舟摘了手上的手套還洗了個手,看著右手掌心那道扭曲的傷疤,像條蜈蚣,他握緊雙手很痛,稍稍又松開,他一邊想讓孟笙看到一邊又不想讓孟笙看見。
準確說,是他希望孟笙看到他受傷了能安慰他一聲而不是嘲諷,但有這種可能嗎?
他站到主臥,敲了敲門:“阿笙,起床吃早飯了。”
他說話里面的人估計也聽不到霍沉舟抿了抿唇,聲音加大:“有你愛吃的皮蛋瘦肉粥還有豆沙包。”
里面一直沒人回應他就一直敲門,不知道敲了多久,指關節都已經敲紅了,他手上本就有道歪歪曲曲的傷疤,不能做重動作,先前包豆沙包的時候都是放慢動作做的。
這一敲大概敲了五分鐘,霍沉舟也沒有半點不耐煩,里面傳來動靜,孟笙終于把門打開了。
她身上還是穿著昨晚的衣服,頭發散著,眼睛有些紅,看她臉色憔悴,應該是昨晚沒睡。
“早餐做好了。”
“沒胃口不想吃。”
如果說昨晚的孟笙是個仙人掌渾身是刺的,那么今天的她就是一塊冰透著拒人之外的寒冷。
“不吃早餐容易生病,你昨晚胃就不舒服,生病的滋味兒你是知道的,不僅痛還要吃很苦的藥。”他知道孟笙怕痛怕苦,哪怕習慣了吃藥,但每次聽到“藥”這個字,還是會下意識的排斥。
霍沉舟繼續說:“你以前生過病得過癌癥,難道還想讓自己的胃遭罪嗎?我國胃病據不完全統計,有1.2億,而由胃病轉換成胃癌的更不是少數,你現在是沒胃口吃不下,等得了胃病你是有胃口都吃不下,胃病很痛還會吐血,聽我的,下去吃飯吧,別跟自己的身體過意不去。”
孟笙一直知道霍沉舟那張嘴很會說,做生意的人,一張嘴黑的說成白的,死的說成活的,說他三寸不爛之舌也不為過,偏偏說的很有道理,讓孟笙一口郁氣無處發泄。
忍一時乳腺增生退一步囊巢囊腫,總不能后面再餓出個胃癌,孟笙一晚都沒怎么睡,躺在床上想著怎么從這里出去。
她甚至生出過翻窗跑的想法,以前也不是沒翻過窗戶,但主臥里的窗戶都是防盜窗她出不去,就算從這里出去了,她看了外面全是監控器和保鏢,別說人了,一只鳥都飛不出去。
到后面,孟笙也就認命了,她也真是累了,晚上躺在床上睡了一會兒,明明很困可就是睡不著,好不容易睡著還做噩夢一會兒又驚醒了,天還沒亮她就起床洗了個臉,衣柜里那些衣服她是看都沒看一眼,穿著昨天的衣服。
她昨晚在車上吐了,衣服上沾了一點,好在不多,要是像霍沉舟那一身都不用洗了。
房間里有暖氣,羽絨服只洗面上臟的那一塊,搭在椅子上吹一晚就干了。
穿了衣服就坐在床上,霍沉舟在外面敲門叫她下樓吃飯她是聽到了,她是故意不搭理他,看他能敲多久。
這才到哪兒,以前她喜歡霍沉舟的時候,做好飯叫他,還會被他罵一頓。
按照過去霍沉舟的脾氣早在外面暴跳如雷,氣到跳腳要踹門了,可現在的霍沉舟只是耐心和她講他的道理,耐心勸孟笙要好好吃飯不然會得胃病。
五年的時間,可以改變很多,一個人的性格也會變。
孟笙曾經一直以為,霍沉舟的惡劣是生在骨頭里連著靈魂根的,他是改不掉的,但其實……他也能為一個人完全改變,改變成孟笙喜歡的樣子。
但他有點和過去一樣,占有欲太強了,他有他那套的想法,就比如這次二話不說強制性的把孟笙帶到這里來說什么不讓她出去,想讓孟笙接受他,卻不知道,這樣只會把孟笙越推越遠。
在霍沉舟那里,他覺得他和孟笙之間的距離本就很遠了,放了她,孟笙就會和別的男人在一起,還不如放在身邊多看一眼,多看一眼少一眼,指不定以后一眼都看不到了。
看孟笙愿意跟他下樓吃飯了,霍沉舟松了口氣。
保姆一直在下面等著,眼睛看著樓上,看到霍沉舟帶著一個女人下來,覺得這人有些眼熟,定眼一看,這不是最近頻繁上熱搜的那個孟笙嗎?
她公司制作的兩檔綜藝最近紅得很,她都在看。
網上看到孟笙照片就覺得美的驚人,覺得這當老板的比藝人還要好看,現在真人一看,比網上出的圖還要好看,臉小小的,有些人的臉那就是女媧精心捏出來的,怎么能在那么小的一張臉打磨出來這么精致的五官?不去當明星都可惜了。
網頁版章節內容慢,請下載愛閱小說app閱讀最新內容
“沈兄!”
“嗯!”
沈長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會打個招呼,或是點頭。
但不管是誰。
每個人臉上都沒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對什么都很是淡漠。
對此。
沈長青已是習以為常。
因為這里是鎮魔司,乃是維護大秦穩定的一個機構,主要的職責就是斬殺妖魔詭怪,當然也有一些別的副業。
可以說。
鎮魔司中,每一個人手上都沾染了許多的鮮血。
當一個人見慣了生死,那么對很多事情,都會變得淡漠。
剛開始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沈長青有些不適應,可久而久之也就習慣了。
鎮魔司很大。
能夠留在鎮魔司的人,都是實力強橫的高手,或者是有成為高手潛質的人。
沈長青屬于后者。
其中鎮魔司一共分為兩個職業,一為鎮守使,一為除魔使。
任何一人進入鎮魔司,都是從最低層次的除魔使開始,
網站即將關閉,下載愛閱app免費看最新內容
然后一步步晉升,最終有望成為鎮守使。
沈長青的前身,就是鎮魔司中的一個見習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級的那種。
擁有前身的記憶。
他對于鎮魔司的環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沒有用太長時間,沈長青就在一處閣樓面前停下。
跟鎮魔司其他充滿肅殺的地方不同,此處閣樓好像是鶴立雞群一般,在滿是血腥的鎮魔司中,呈現出不一樣的寧靜。
此時閣樓大門敞開,偶爾有人進出。
沈長青僅僅是遲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進去。
進入閣樓。
環境便是徒然一變。
一陣墨香夾雜著微弱的血腥味道撲面而來,讓他眉頭本能的一皺,但又很快舒展。
鎮魔司每個人身上那種血腥的味道,幾乎是沒有辦法清洗干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