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日下午七時三十五分本報專電】 調查團東(一日)午后二時復去鐵部,與我當局續談。據參與該會某委談,上月艷(廿九)日第一次會中,由我方敘述中日問題真相,調查團僅聆聽,未參加意見。陷(三十)日二次會,分拆各問題,由調查團各委列舉各項假設問題,聽取我方答案,以便探刺我方意見。世(三十一)日三次會,我逐項答復各問題,例如日本撤兵后東省滬地善后之處置、日僑之保護、東省鐵路及租地雜居權等,凡日方聲明要求保障者,均由該團提出,征詢我意見。東(一日)會仍繼續三次會談商。
【南京一日下午九時本報專電】 國聯調查團全體委員及秘書長哈斯等,東(一日)下午三時,在鐵道部汪院長公館,與我政府當局作第四次之晤談。彼此交換意見,對連日所洽商調查中日糾紛及東省日軍撤退后我國將如何接防等點,作最后之結束討論云。
【南京一日下午四時三十分本報專電】 政府遞與調查團意見書,內容計分七節:(一)中日甲午前之國交;(二)中日歷年懸案;(三)東北鐵道關系;(四)遼案突發真相;(五)滬變經過;(六)和議談判進行;(七)政府意見。據顧維鈞談:意見書全部已脫稿,俟調查團由漢返京即可送交,內容綱領昨已送該團參閱。至偽國拒其去滿事,顧謂尚未接官訊,我方接情報后,即提交調查團注意,李頓表示深信所傳不確。
【南京一日下午十一時本報專電】 東(一日)晨李頓語記者,上海問題與東北問題最好一并解決。調查團一行及中日陪員等,東(一日)晚九時登輪赴漢,歡送甚盛。預計支(四日)晨到漢,仍住船中,微(五日)晚原輪回京,陽(七日)午抵浦口,下午四時專車北上,佳(九日)晨抵北平。
【南京一日下午八時四十五分本報專電】 東(一日)晚六時起,由勵志社至下關怡和碼頭,臨時戒嚴,添加崗位。調查團一行由顧維鈞等陪送,九時由勵志社登艦,汪派褚民誼,蔣派高凌百歡送。外部招待委員全部赴碼頭照料。
【南京一日下午十時十分本報專電】 李頓東(一日)臨行,對合眾社記者談:“予等抵京后,與中國當局共晤談四次,除財政、海軍二長未出席外,余每日均與會。此與予等在東京與日內閣會談情形相同。中方已將整個意見向調查團提出,予等所得材料至豐富。現中日雙方對東省糾紛既各提具體意見書,將來予等到東省,即可資為參考,根據當地事實,設法證明何者為正當。至報載中方將提書面意見書,予迄未收到,或到平后交來,亦未可知。”
【南京一日下午十時本報專電】 國聯調查團李頓等一行,東(一日)晚八時許與中日代表顧維鈞、吉田及秘書隨員等,由下關三北碼頭乘澄平輪改登隆和輪,于九時上駛赴漢。外長羅文干、海長陳紹寬及外部招待人員,均親往下關登輪歡送。該團預定支(四日)晨到漢,僅上岸視察,仍宿船上,微(五日)晚九時仍乘原輪返京。定陽(七日)午抵浦口,下午上岸,即于四時乘平浦專車北上,約佳(九日)晨到津。我代表處一部職員未赴漢,即在京候乘專車北上。
調查團秘書三人先到漢
【漢口一日下午十時五十分本報專電】 東(一日)到漢之國聯秘書,據查一為李頓之秘書阿司特,一為該團法律顧問楊威特博士,一為我國首席代表顧氏之秘書端訥,均寓德明飯店。記者往訪時,阿、端因疲均臥,由楊威特接談半小時。據云,彼三人此行純為游歷,故提前來漢,并詢記者漢市中日商業最近情形及我軍駐漢數目與三鎮治安現狀,以及平漢路沿途秩序與行車現狀。該團到漢后是否仍回京由津浦路北上,尚須最后決定。記者詢以停戰會議是否有新的進展與希望,楊博士因立場關系,不愿有所表示。
【漢口一日下午九時五十分本報專電】 調查團準支(四日)晨七時到,此行目的為視察災情。歡迎籌備處定德明飯店、太平洋飯店招待該團。魚(六日)晚離漢,由浦赴平。東(一日)到秘書三人。定冬(二日)飛渝,支(四日)飛返漢期,魚(六日)同時東下。
首都新聞界與李頓談話
【南京一日下午十一時本報專電】 首都新聞界東(一日)上午十時半,訪晤國聯調查團主席李頓于勵志社。計到各報記者賴連[璉]等,由中國代表團宣傳組主任張祥麟等代為介紹,李頓與各報記者一一握手,晤談約三刻鐘。首由記者代表面致《敬告和平使者國聯調查團》一文及日軍在東北與上海暴行實地寫真一厚冊,當承接受,繼由賴連[璉]代表新聞界表示歡迎之意,并提出問題九則,請李頓一一答復。據其表示云:“頃聆諸君所提出各項問題,現愿就概括之見解,與諸君一談。在諸君所提出各問題中,最重要者莫過于國聯對會員國制裁之能力。中日爭端之是非曲直,在貴國人士固認為已甚明顯,但國聯應依法定手續妥為處置。例如兩人相斗,旁觀者雖能確證孰是孰非,但法院須經法定之偵察程序,方可據以判決。國聯派調查團赴東北,意即在此。中日爭端,世界輿論之制裁已表示無余。此種制裁并非出于武力,但輿論制裁至窮盡時,國聯自有實力表現,其實力須各會員國得調查報告,認為必要時方能表現耳。余深信本團調查后,忠實之報告必可申訴于世界之輿論,甚或可援引盟約第十六條,使其發生實效。至諸君所提各問題,本人愿擇其可立即答復者,為諸君告:(一)至去年十二月十日國聯行政院第三次決議案后,中日情勢日趨惡化,已屬不成問題,因東北問題尚未解決,而上海事件又不幸發生矣。(二)上海事件為中日全部糾紛中之一部,余以為國聯自當本中國之提議,援用盟約第十一條及第十五條,一并討論。(三)本團到東省后,是否將與所謂‘滿洲政府’接洽,現時不能預定,俟屆時斟酌情形再定。(四)抵制日貨問題,是否為中日爭端之原因或其結果,系一歷史的問題,須充分搜集關系材料詳加研究后,始能得一結論。(五)本團赴漢,外間頗有誤會。實則本團職權在調查東北事件,忠實報告于國聯,最后如何處置,仍在國聯會。本團行動只須有利于調查工作者,任何地有需要時即須前往。”最后李頓對于此次蒞臨首都之印象,作以下之表示,謂:“南京地域廣闊,風景優美,于建設計劃必易實現。歐洲各國現正致力于花園城市,以求美化。南京關于美化城市之條件俱已具備,前途當無限量”云云。茲將各報記者所提出各問題附志如下:(一)至去年十二月十日國聯行政院通過第三次決議案后,中日情勢是否變好,或變壞?(二)依貴團之觀察,上海事件與東北事件是否為一整個的問題?(三)對于日人一手制造之所謂“滿洲國”,貴團有何意見?(四)貴團到東省后,是否與偽政府接洽?(五)國聯行政院對中日糾紛前后共有三次決議案,每次決議之后,戰爭是否繼續擴大?國聯對破壞決議案者,究有何種制裁方法?(六)東北偽政府及人民在日本暴力壓迫之下,毫無自由可言,貴團到達后,將何以進行其調查工作?(七)在日本武力占領下之東北所建滿洲偽國,可否認為人民自決?(八)貴團亦認東北義勇軍為愛國人民自動組織之抗日軍隊否?貴團亦認抵制日貨為日本侵略中國之結果否?結果而非原因否?(九)當東北人民渴望貴團北上之時,貴團忽有漢口之行,愿聞其故。
(《益世報》,1932年4月2日,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