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我跟顧霆琛都休息,然而我卻被他拉了出去。</br> 車上我面色不悅,語氣不爽,“本來想好好休息一下的,干嘛拉我出來,去哪里?”</br> “機場。”</br> “去那做什么?”</br> “我發小來了,一起去接他。”顧霆琛聲音還是淡淡的。</br> 想起他前兩天說他想讓他的發小過來跟進度假山莊項目,我眼睛一亮,“你說的那個混血發小啊?”</br> “嗯,是。”顧霆琛專心開著車,全然未發覺我變化的面孔。</br> 我輕笑出聲,心情大好,“那好吧,畢竟是你發小,自然得我們一起去接,否則多失禮啊。”</br> 顧霆琛顯然注意到我的變化,他轉頭看了我一眼,見我眉開眼笑,他立即變了臉色,“收斂一些,顧夫人。”</br> 一聲顧夫人將我打回原形,但心里還是期待的,我沒再說話,他也沒再說話,在無聲中抵達了機場。</br> “都過去這么久了,怎么還沒出來,他告訴你的時間對不對啊?”我不是很喜歡等待,畢竟顧霆琛讓我等太久了。</br> “快了。”顧霆琛低頭看了眼時間敷衍著我。</br> 又等了一會,從里面出來了一波人,我拍了下他的肩膀,“你好好看啊,是哪個?”</br> “他一定是最惹眼的那個。”顧霆琛冷冷道。</br> 他話音剛落,我就看到了一個身材高大,金發碧眼的男人出現了。</br> “是他嗎?”</br> 我剛要指去,那個男人便像風一樣的從我身邊刮過,抱住了顧霆琛,“Oh天哪霆琛寶貝,我終于又見到你了。”</br> 頓時,我毛骨悚然這個一米九的大男人居然喊顧霆琛寶貝?我沒聽錯吧。</br> 顧霆琛一臉嫌棄將他的手從自己身上拿開,走向了我,“這是我妻子林晚青。”</br> 金發男人打量起我,眼里似乎還有些不友善,“這就是你結婚的老婆?”</br> “是她。”</br> “天哪寶貝我沒想到你會找這樣的女人,看上去也很一般。”</br> 這話我就不愛聽了,我看向他雙手環抱在胸,“先生講話可真不客氣,我看您也很一般呢。”</br> 他雙手攤開,一臉無奈,隨后目光再次追到顧霆琛身上,“看,我就說了一句你老婆就不愛聽了,兇巴巴的樣子,寶貝你怎么找了個母夜叉呢?”</br> “你誰啊你一見面就懟我,怎么樣對于我是霆琛的老婆,你很不滿意嘛?”</br> “OfCourse,像你這么暴躁的女人怎么配得上霆琛寶貝。”</br> “我不適合難道你適合啊?!”</br> 男人竟是點頭,“如果我要是女人,那就沒你什么事情了。”</br> 他說著一口外國人口音,那情緒那神態那些話,都讓我惱火,白了他一眼,我轉向顧霆琛,“你這發小真不怎么樣,早知道就不跟你過來接了。”</br> “有我霆琛寶貝來就夠了,你這個電燈泡。”</br> “我電燈泡?我……”要不是礙于在公眾場合,我真想揍他幾拳。</br> “行了湯森,我們走吧。”</br> 湯森?</br> 這是他的名字?!</br> 我不自覺笑了起來,捂嘴指著他,“你知道嘛,有一家溫泉館也叫湯森。”
三月,初春。</p>
南凰洲東部,一隅。</p>
陰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著沉重的壓抑,仿佛有人將墨水潑灑在了宣紙上,墨浸了蒼穹,暈染出云層。</p>
云層疊嶂,彼此交融,彌散出一道道緋紅色的閃電,伴隨著隆隆的雷聲。</p>
好似神靈低吼,在人間回蕩。</p>
,。血色的雨水,帶著悲涼,落下凡塵。</p>
大地朦朧,有一座廢墟的城池,在昏紅的血雨里沉默,毫無生氣。</p>
城內斷壁殘垣,萬物枯敗,隨處可見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體、碎肉,仿佛破碎的秋葉,無聲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頭,如今一片蕭瑟。</p>
曾經人來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無喧鬧。</p>
只剩下與碎肉、塵土、紙張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觸目驚心。</p>
不遠,一輛殘缺的馬車,深陷在泥濘中,滿是哀落,唯有車轅上一個被遺棄的兔子玩偶,掛在上面,隨風飄搖。</p>
白色的絨毛早已浸成了濕紅,充滿了陰森詭異。</p>
渾濁的雙瞳,似乎殘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著前方斑駁的石塊。</p>
那里,趴著一道身影。</p>
這是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衣著殘破,滿是污垢,腰部綁著一個破損的皮袋。</p>
少年瞇著眼睛,一動不動,刺骨的寒從四方透過他破舊的外衣,襲遍全身,漸漸帶走他的體溫。</p>
可即便雨水落在臉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鷹隼般冷冷的盯著遠處。</p>
順著他目光望去,距離他七八丈遠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禿鷲,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時而機警的觀察四周。</p>
似乎在這危險的廢墟中,半點風吹草動,它就會瞬間騰空。</p>
而少年如獵人一樣,耐心的等待機會。</p>
良久之后,機會到來,貪婪的禿鷲終于將它的頭,完全沒入野狗的腹腔內。</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