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酒吧。
聚光燈下的舞臺,一個年輕漂亮,港風打扮穿著白色旗袍的美女,正在上邊兒唱著‘千千闕歌’。
歌聲悠揚,熟悉的旋律在耳邊輕揚。
使人也情不自禁忘記煩惱,沉浸在這優美的歌聲,和美女靚麗的容顏中。
周奇和葛天坐在靠舞臺較近的一個位置。
既不會太吵,也不會聽的不真切。
“小奇啊,今天怎么有興致出來喝酒了?以往可是叫你你都不去的啊?”葛天說著話,給周奇倒了一杯酒。
周奇喝了一口,辛辣的感覺穿腸過度,這滋味對他來說好像挺遙遠了,自從他埋頭苦干做生意之后,幾乎沒有單獨出來玩過一次,就算過節都是在忙里忙外處理事情。
忽然有些感慨。
“以前是窮怕了,有機會在眼前,高興去拼搏都來不及,哪還敢享受???而且當時一心想著和秦少天死斗,滿心都是仇恨,不僅僅是對秦少天的,還有對我們村那些勢利眼的,以及對前女友趙雪的……”
話說到一半,周奇忽然恍惚的笑道,“哎喲,你看我,怎么啥破爛事兒都跟你說?掃興!喝酒喝酒!”
周奇連忙又喝了一口酒,把這個話題打住了。
反倒是葛天笑著說道。
“哈哈,小奇,你能跟我說這些,說明把我當真大哥,放心吧,我高興還來不及呢,怎么會覺得掃興?卻是我?都沒有和你聊過心事,你肯定也不知道我的來歷吧?”
葛天這是打算交換自己的私生活。
周奇也來了興致,他其實不是愛拼酒的人,也不喜歡在外面勾三搭四,再加上窮,打小自卑,都沒去過酒吧幾次,大學雖然也時不時去,但也只是陪客。
主動去酒吧的時候,那都是心里藏了事,想一吐為快。ωωω.ΧしεωēN.CoM
此刻葛天大哥也樂意和他聊天,他當然想聽聽了。
葛天又給周奇倒了一杯酒,兩人共飲而盡,他這才說道。
“小奇,你如今也已經是我們黑龍幫的副幫主了,有些事情,我跟你嘮嘮也無妨,其實我的出身跟你也差不多,都是窮苦人家,七歲那年,還被賣到大山里給人家做兒子。
不過好在我腦子算激靈,起初在那家人還算聽話,得到了他們的信任,也時常爭著去倒尿壺什么的,其實啊,是為了探路呢!久而久之,他們也就對我放下了戒備,我找了個機會,偷了家里三百塊錢,就跑了!”
周奇聽到這兒,只覺得有趣,“葛天大哥厲害??!七歲就那么會盤算了,我七歲都還只知道穿著開襠褲玩泥巴呢!”
“哈哈,你個臭小子!7歲怎么可能還穿開襠褲,你盡逗我呢?”
周奇也笑了一陣,“雖然沒那么離譜,但也差不多吧,葛大哥,那后來呢?你跑出去之后,回到自己的家了嗎?”
葛天搖搖頭,語氣很平淡,但卻難掩傷心。
“我既然都已經被家里賣了,還跑回去干什么?添堵?還是讓他們再賣我一次?”
周奇低了低頭,想象著葛天大哥那時候該多傷心啊,這世上怎么會有那樣的爹娘?把自己十月懷胎生下的孩子給賣了?
“據我觀察,我家里的情況,比賣去的那家還好些,估計是因為我身上有病,他們不愿意花錢治,就給便宜賣了!”
“葛天大哥身上有病?”周奇驚詫,他可是會醫術的,居然都沒看出來?
葛天笑道,“小時候有病,都是些陳年舊事了,現在早就治好了。”
“那就好,回頭我給你幾顆強身健體的藥,好使!”
葛天點點頭,又繼續說道,“我跑出去之后,年紀小,又沒主心骨,只知道到處找活兒干,可沒人要我,我只好靠著那三百塊錢,每天白面饅頭度日,晚上就去睡天橋底下,可夏天還行,到了冬天,那根本遭不住啊。
那會兒??!都后悔從買孩子那家跑出來了,畢竟那兒除了打罵多些,起碼能吃飽穿暖不是?再后來,我錢用光了,一事無成,只好在路邊要飯,時間一長,也被人盯上了,被幾個看起來人模狗樣的人,騙到緬北做生意。
說是跟著他們,就能賺大錢,緬北是什么地方啊?都是些強盜頭子,賭徒,軍閥,罪犯的窩身之地,那太亂了,管不了,久而久之,聚集了一大堆的下九流!殺人越貨那是常有的事!
我要不是年紀小,沒法兒賣器官,恐怕早就死了,可也沒被少打,那些家伙收拾起人來,那都是不管對方能不能活的!往死里折騰!什么刑法都弄的出來,簡直不是人待的地方!”
說著,葛天還把袖子和褲腿擼起來,上面赫然都是一些陳年刀疤,觸目驚心。
有鞭子的,刀具的,還有燒傷燙傷,甚至有的地方凹陷了一大塊,像是被剜去了般……
他說這些的時候,回憶起了當初的事情,面色也十分痛苦,估計是一輩子都無法治愈的陰影了。
“當時別提多艱難了,被帶去緬北的孩子,我那一批,二十多個,一個星期之后,就剩兩了!三年后活下來的,只有我一個!還因為我身上的病,賣器官或者是干苦力賣血都不得勁,只能在他們的窩點做點打雜的閑活兒,因為手腳麻利,能吃苦,而且從來不想著逃跑,才留下來的?!?br/>
“逃不出去嗎?”周奇發問道。
葛天重重的搖搖頭,先自夸了一句。
“要不說我聰明呢?我雖然從前有過逃跑的經歷,可那都是深謀遠慮有計劃的!當時我到了那地方,就知道被騙了,我先觀察,發現這群家伙簡直不是人,而且殺人不眨眼,法律也管不了,想從他們手底下試圖逃跑的人,都被以相當殘忍的方式殺害了。
所以,我當時就明白了,沒有足夠的實力,或者沒得到足夠的信任,逃跑那就是無望,再者,要得到他們的信任?那也比登天都難的,因為他們基本上只有本國自己人出去辦事,被抓來的奴隸,基本上永遠都是奴隸。
我哪怕有點小聰明,也不敢冒這個險,后來我的判斷是正確的,被抓來的孩子當中,我倒數第二小,還有一個更小的,才五歲!其余的,都是一些十幾歲的大男孩大女孩了,他們在短短一個星期,就全死了!我就慶幸,幸好別打逃跑的主意?。 ?br/>
周奇聽了,也面色難看,覺得十分殘忍。
“葛天大哥,聽你這么說,比起你來,我打小也就是窮,你真是難多了,哦,對了,你說,還有一個五歲的小孩,他也能活下來,是不是也因為聽話不敢逃跑?”
葛天擺擺手,說起那個小孩,似乎眼里都亮起了璀璨的光芒,甚至有些崇拜的說道。
“你應該聽說過一句話,金鱗豈是池中物,那個小孩,在我看來,就是那金鱗般的存在!”